主题:9月份江门有新的物业收费管理细则出台!大家都来看看吧
- 发表于2012-08-24
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
与2004年的老版收费细则相比,新的细则确实做到了“够详细”。例如规定在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小区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每户不少于3张小区出入证(含IC卡),机动车按一停车位一证的方式免费配置车辆出入卡;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时,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承建单位收取装修保证金(押金),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以上(含144平方米)的可收取不超过3000元/户的装修保证金(押金),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可收取不超过2000元/户的装修保证金(押金)。同时,《细则》里对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也作了明确规定。
- 发表于2012-08-24
更突出业主大会作用
经过比对,记者发现,2004年版《细则》中的“住宅(不含别墅)物业服务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,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”的说法在新《细则》中变成了“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(含自有产权的车位、车库)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,别墅、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(含自有产权的车位、车库)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。”
对此,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《细则》的一个重点就是突出业主大会的作用。他解释道,物业管理的两大主体是服务企业和业主,业主需要通过成立业主大会来决议自己住宅区域的物业管理事项,决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标准和质量,愿意付多少物业管理费。“但我市目前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还不到30%,可以说比较缺失。而且即使有业主大会,由于成立之初在制定相关《物业服务协议》和《管理规约》时没能够综合小区的整体因素全面考虑,很多细节的缺位,是造成了日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产生矛盾的原因之一。比如,投放在小区电梯里的广告,可以放什么,不能放什么,这个都要考虑好。”
- 发表于2012-08-24
据悉,为配合此次《细则》的出台,市住建局正加紧制定物业服务的相关标准,“收费和服务这两个方面是物业管理的重要内涵,为了实现物业管理价质相符的服务,相信服务标准很快就能出台。”
- 发表于2012-08-24
- 发表于2012-09-25
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
与2004年的老版收费细则相比,新的细则确实做到了“够详细”。例如规定在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小区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每户不少于3张小区出入证(含IC卡),机动车按一停车位一证的方式免费配置车辆出入卡;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时,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承建单位收取装修保证金(押金),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以上(含144平方米)的可收取不超过3000元/户的装修保证金(押金),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可收取不超过2000元/户的装修保证金(押金)。同时,《细则》里对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也作了明确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