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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赠与或继承房产该如何缴纳契税?

发表于2011-09-20
  近日,市民郑老先生到西安市契税征稽诉说转让房产的事。郑老先生老伴已经去世,目前和唯一的女儿生活在一起,他想在离世前把房子转给女儿,可是听说现 在就转还要缴契税。郑老先生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。前不久西安市契税征稽还接到市民王女士的电话咨询:“我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套房产,我的父亲现 仍健在。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被告知应该缴纳契税。我是法定的继承人,难道这也要缴税吗?”
发表于2011-09-20

有的房产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,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 人,如分给某一个或几个子女,这也是合法的行为,但这不是继承,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,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。根据税法规定,对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 人的赠与行为,要征收契税。

对文中提到的王女士,她接受的那套房产并不是继承得来的, 而是其父亲的生前赠与,应该依法缴纳契税。而郑老先生,他的情况仍是房产赠与和房产继承问题。由于他仅有女儿一个直系亲属,再没有其他亲人,因此,老先生 百年之后,其女儿为其房屋产权的唯一法定继承人,该继承房产行为属于免征契税范畴。而如果老先生现在就把自己的房产转到女儿名下的话,则属于房产赠与,其 女儿应缴纳契税。

发表于2011-09-20
另外还有一种不同于以上两种行为的遗赠行为,具体讲就是被继承人立下遗嘱,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,或是捐献给国家、集体,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 产的方式,这种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、房屋权属,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,都视同赠与行为,需要缴纳契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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