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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天津推小区命名新规,按规定汇侨新城不能称作“城”

发表于2012-06-11
天津推小区命名新规,按规定汇侨新城不能称作“城”
发表于2012-06-11

住宅区里种上几棵树,就要叫“森林公园”,高楼旁有个小水池,居然命名“瞰湖风景”。从下月起,这种住宅区“名不副实”的命名现象或能得到遏制。记者从天津市规划局了解到,《天津市居住区及公共设施名称使用规定》将在7月1日开始实施,届时天津市的居民区和公共设施的命名将会更加规范。

天津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那种随便一个小区就取名“花园”“城”的现象将得到遏制,因为规定对常见地名通名的适用范围和技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。

发表于2012-06-11

对于命名为“大厦”的建筑物来说,应该是单体或连体高层建筑,用于居住用途时层数应在10层以上,用于综合性建筑物时高度应在24米以上。而“城”的命名适用于大规模居住区或大规模商业型建筑物,用于居住区时建筑面积一般应在30万平方米以上;用于商业型建筑物时建筑面积一般应在10万平方米以上。从前被广为应用的“花园”,要求适用于绿地率在40%以上的独立居住区。而“山庄”则是适用于绿地率在45%以上,依山而建的居住区。

发表于2012-06-11

“这一规定的出台,能够有效规范新建居住区的命名,改变目前有些楼盘命名片面追求‘冲击力’‘联想性’的现状。”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说。“不是任何楼盘都能叫花园的,要实事求是。”

根据《天津市居住区及公共设施名称使用规定》,地名由专名和通名组成。专名是指地名中构成名称含义的词语;通名是指地名中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名词。地名专名不得使用国际组织名称或经常用于翻译外国地名、人名的字组成的无明确中文含义的词语,不得使用阿拉伯数字、外文字符、标点符号等。

发表于2012-06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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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2-06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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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2-06-12

无聊

发表于2012-06-19

有意义吗

发表于2012-06-26

无聊

发表于2012-09-28
照这种说法,全中国的楼盘都得改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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